「娘」幾時成了同志的代名詞,搞到護航心切的南丁格爾杯弓蛇影,一看到那個字棲息在受保護的動物頭上,不惜冒著此地無銀三百両的風險澄清?
這樣的花邊新聞真教人無所適從──就那齣叫《花樣少年少女》的時裝版《梁祝》所見,當事人由頭到腳娘味襲人,發黃照片如果散發同樣氣質,有什麼值得大書特書?況且,「娘」幾時成了同志的代名詞,搞到護航心切的南丁格爾杯弓蛇影,一看到那個字棲息在受保護的動物頭上,不惜冒著此地無銀三百両的風險澄清?
基佬之中自然不乏混身娘風陣陣之輩,升上母儀天下的寶座便是名正言順的東宮「娘」娘,在南洋行走江湖則徹頭徹尾是穿紗籠的「娘」惹,一樣米養百樣人,原本無可厚非。可是一步跳到逢娘必基或者逢基必娘的假設,就有洗不脫的歧視嫌疑,自命走在潮流頂端的前衛基第一個與你拼命,正確政治意識的維護者也肯定不放過你。
再想我才恍然大悟:那個「娘」字一定是行差踏錯,掉進不諳粵語的耳朵,引起了莫須有的誤會。從前「娘」在白紙上以黑字現身,一般寫作「(口娘)」,有口傍身,表明是借音字,與「回娘家」的「娘」和「晚娘嘴臉」的「娘」劃清楚河漢界。
之後寫熟了手,口漸漸隱形,一來大家都明白,沒有必要鄭重加把口,二來電腦打不出這個字,只好從簡。外地人一知半解,恐怕一見單身赴約的「娘」便想起「娘娘腔」這種與基佬不離不棄的成見,馬上面紅耳赤分辯起來。哎呀親愛的大娘,人家說的是品味,不是性取向,你急什麼?
巧得很,「娘」的前身正是「大娘」,直至老好的二十世紀中,勢利的批評「你看看他,大娘得要命」仍時有所聞。發展到不分大小是近十多二十年的事,叫王靖雯和劉嘉玲的那批國產少女,立志南下打江山的時候剛剛趕得上:「嘩,穿到這樣,是不是太娘了呀?」由始至今,它形容的都是一種不自覺的土氣,那個陪伴在側的女字邊並不起任何實際化學作用,從來不包含揶揄當事人「乸」的意思。
要向被「娘」壓頂的美人頭解釋帽子的真正涵義十分困難,就像和沒有幽默感的人講解幽默──受害人既然沒有品味的起碼概念,你如何能讓他(或她,下同)明白別人在大肆嘲笑他的口味?這種行動說到底十分殘忍,你總不會對著一個色盲者盛讚馬堤斯《爵士》剪紙系列五彩繽紛,或者邀請長了兜風耳的朋友坐你新買的開篷跑車去兜風吧?
所以我一直認為近年香港人有事無事以「娘」蔑視內地同胞尤其不應該,你以為他們想以暴發戶的姿態招搖過市,花幾十萬扮得母豬一樣成為笑柄嗎?是社會的錯呀!是時代的悲劇呀!君不見他們不但不知taste為何物,還以訛傳訛把「品味」寫成「品位」麼?就算不能學陳冠中那般歸順為「品位」寫手,也不要再落井下石挑剔他們了。
別以為品味只與穿著打扮掛勾,一絲不掛就一定和「娘」絕緣。舉個現成的例子:電影《色,戒》把本來有姓無名的男主角稱作易默成,沾沾自喜集現實原型丁默邨和小說原型胡蘭成於一身,就是「娘」到不能的最佳示範。啊,你開始有點頭緒了?是的,「娘」通常有昭彰的smart-ass成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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